近年来,平塘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立足职能,通过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帮扶等举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化法治教育,夯实预防根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选派优秀干警、法官、律师、业务骨干等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加大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力度。结合实际,围绕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典和防范早婚早育、校园贷套路贷、涉黑涉毒、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预防性侵”专题教育,常态化协助学校做好校园及周边苗头性隐患的排查、整治,充分发挥校园安全指导监督作用。2024年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300余场(次),全县105所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做实法律援助,畅通维权渠道。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发挥好在全县11所学校建立的黔南州“五心”法律援助志愿维权岗、“互联网+法律服务站”的作用,指派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关工委、教育等部门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坚持上下联动,延伸触角,织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网络,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优化矫正帮扶,助力回归社会。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教育帮扶,个性矫正保障其合法权益,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好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做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矫正,增强其法治观念、道德素质、悔过自新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改变不良习惯,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通过“电话+实地”的方式开展查访,实时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社会交往、生活学习情况、现实表现等,准确把握其矫正期间的表现,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再犯罪情形。
一审:赵来睿
二审:向滟伶
三审:罗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