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坚持把整治农村滥办酒席作为推进文明乡风建设的重点,优化“三项制度”,加大农村地区文明乡风整治,强化文明村镇创建基础。
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建立县级统筹、乡镇主抓、村(居)落实的治理体系。县级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暗访督查队伍,按照分片包保原则对全县滥办酒席进行统筹治理。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综合治理队伍,实行常态化治理。村(居)成立以村支监“三委”为主体,组长、总管、厨师等为成员的红白理事会,整合村级力量共同参与治理。
加大监管监控制度。建立联防联控、申报备案、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制度,严格管控全县各类酒席。通过联合周边县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打破异地办酒“两不管”局面。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对红白喜事等可办酒席实行个人申请、村级初审、镇级审批报备制度,并对操办范围、操办规模等进行明确。
落实责任问责制度。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制和责任倒查制,建立办酒主体、吃酒主体、管理主体三方连带问责机制,并对参与违规酒席的党员、干部、群众分别明确不同处罚措施,精准治理滥办酒席。同时,建立办酒、帮忙、送礼归口档案,对查处参与违规酒席的各类主体,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达到“以案说法”、以案警示的作用。(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