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落实有“高度”。通过制定印发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制的通知、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定“时间表”、挂图作战,将环境卫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部署、抓好统筹,分管领导牵头研究、抓好落实的领导体系,包村领导挂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压实主体责任,促进环境整治提升成效明显。截至目前,调整管理办法2次,成立村级领导小组12个。
问题清查有“精度”。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实行划片包干,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村内干道、巷道、连村道路等重点区域,全面查找村容村貌、庭院美化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时清理垃圾、旱厕、卫生死角等位置,纠正乱堆乱放,坚决不放过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盲区,确保环境干净、整洁、有序。2022年以来,已清理积存垃圾80余吨,疏浚大小沟渠20余公里,清除水域漂浮垃圾1吨。
政策实施有“温度”。坚持党支部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先行带头示范作用,以党员先锋志愿者带动,整合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农村老党员、人民群众等各方资源,组建“志愿服务队”,引导党员志愿者积极认领垃圾分类监督岗、环境治理志愿服务岗等重要点位。同时利用“主题党日”“爱家乡,我行动”大扫除等活动,积极组织党员群众参与到环境治理工作中,凝聚起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工作合力。截至目前,成立志愿服务队13支,开展“爱家乡,我行动”大扫除80余次,参数人员1000余人次。
整治区域有“深度”。全面推行“河长制”“路长制”,创建“整洁、美观、文明、有序”的环境面貌为目标,对水上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路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同时实行“日常巡查、周督查、季评比”机制,考核结果纳入村级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确定名次后,以得分最高村作经验交流发言,以得分最低村作表态发言。截至目前,对于乱倒乱放行为批评教育4起,日常巡查86次,周督查31次,季度评比2次。(杨东)
一审:赵来睿
二审:向滟伶
三审:罗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