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严格按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采取日常管理与届期制管理相结合、社会公示与部门联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强文明单位管理。建立日常督导、媒体监督、部门群众联合监督的日常管理体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等,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日常调度和督导落实。
丰富内涵,推进创建工作具体化。按照“围绕中心工作,促进各类创建融汇贯通”的思路,将创建工作细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项目,各级文明单位党员干部全部加入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15个,培育志愿服务项目11个,同时,将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文明劝导、文明餐桌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巩固拓展,推进创建工作多样化。各创建单位在硬件建设、主题创建、把握重点、常态长效等方面巩固成果的同时,强化创建单位横向联动,互相交流学习,互促互进,以此促进单位整体文明水平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大幅提升。五是各创建单位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和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大力推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不断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
强化担当,推进创建工作责任化。兴仁市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创建单位在创建中履行好经济、法律、道德、文化、生态等社会责任,各参创单位依据社会责任的有关内容,每年在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明城市创建、文化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等方面列出1—2项履行社会具体责任,明确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截至目前,兴仁市共创成全国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14个、州级文明单位4个。(李鑫波)
一审:赵来睿
二审:向滟伶
三审:罗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