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义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引领,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展示文明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建好机制体制,切实推进落实。制发创建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复查方案、动态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全市各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单位以及行业主管(联系)部门的职责任务。按照全域文明创建要求,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15个街道、72个社区全覆盖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统筹协调工科、文广、财政、市场监管、民政、工商联等行业主管(联系)部门,履行行业文明创建职责,拓展创建领域,鼓励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文明单位创建。并将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文明单位创建内容纳入行业主管部门文明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纳入创建双月考核内容,督导推进。
拓展创建载体,广泛开展活动。围绕创建标准,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开展“共创文明城·守法文明行”文明交通行动,常态化开展“升国旗仪式”“周末志愿红”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家庭文明建设、单位环境文化建设、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及职业素养培训等创建活动;拓展创建载体,广泛开展行业创建活动。在机关单位开展“三创三树”“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开展绿色单位、节约型单位、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重点在城区、景区的餐饮、住宿行业以及商场(商铺)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中广泛开展文明诚信示范创评活动等,推进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础;推进文明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为重点,动员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创建实践活动。
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创建督导。将全市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双月工作重点任务,细化考核标准,开展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季度、双月考核等督导考核4次。结合创文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一月一清单”督查,常态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对全市文明单位开展年度复查,对32个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开展届中复查工作,推进创建常态长效。(欧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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